第42课

今天继续宣讲第十一品《观本际品》。昨天总说了轮回无始、无终,也无中间的道理。

麦彭仁波切《中论释》的科判这里是用所依能依来表述——所依轮回不存在,能依生死也不可能存在。以这种方式解释也比较好懂。圣者们著的科判、讲义中的每一个字都值得大家深入研究。

学习中观的过程中,抉择、思维非常重要!如果没有思维,相续中不可能平白无故生起空性境界,大家在这方面一定要下功夫。

子二(广说)分二:一、生死非同时不成立;二、生死同时不成立。

丑一(生死非同时不成立)分二:一、先生后老死不成立;二、先老死后生不成立。

寅一(先生后老死不成立):

若使先有生,后有老死者。

不老死有生,不生有老死。

藏文译本颂词:

若使先有生,后有老死者。

生则无老死,不死而有生。

如果承许轮回中的所有众生或者其他任何万物先有产生,然后有老和死,将会有两大过失:一、生不具老死的过失,二、不死而有生的过失。

生,是指诸法最初的相续现前;老,是指诸法在成长过程中逐渐衰败;死,是指诸法最后相续中断。分析的时候,可以说生、老、死三法,也可以把老和死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演变毁灭的过程。

先有生,后有老死与名言现象比较相符,每一个众生都有生老病死的过程,并且佛陀在宣讲轮回痛苦时,也讲了生老病死苦。对于名言中这种如梦如幻之生,然后一步一步衰老,最后死亡的过程,中观宗并不会遮破,因为它符合名言规律,但如果认为生死轮回真实存在,从实相角度讲,先有生后有老死,则根本不合理。(此处只观察生死,不分析老也可以,因为生死对照时,老在中间也不会跑的。老可以让死带着,因为它一直伴着死,比如人老了就会不断接近死亡,人们一般不说生老,而说老死。)

为什么先有生,后有死不合理呢?会有两大过失:一、生不具老死,二、不死而有生。

首先,生不具老死。如果先有生后有老死,那么有情或万法产生时就只有生相而没有住灭相。如果没有住灭相,就不能成为有为法而成了无为法,因为有为法必须具足生住灭三相。按照《显句论》的观点,如果生时无老死,生的本体一旦成立就不会老死;如果有这样的生,它就成了常住不灭的无为法。

其次,不死而有生。如果先有生后有老死,那生之前有无死呢?如果有死,就违背了对方自宗,因为他们承许先有生后有死;如果无死,也不合理,宗喀巴大师在《理证海》中说:现实中很多人都能回忆前世,因此生之前必定有死的过程,如果对此一概否认,世上所有回忆前世之事都不合理了。再者,如果不死而有生,生就有了无因生的过失,这就与顺世外道的观点无别了。顺世外道也认为众生是突然出现的,前面没有经过生死轮回之死,即未经过十二缘起中的老死而产生。但这种无因生的观点根本不合理。

由此可见,对方生在前,老死在后的观点并不合理。

寅二(先老死后生不成立):

对方辩驳说:既然先有生,后有老死不合理,那么先有老死,后有产生应该合理了吧?

也不合理,如颂云:

若先有老死,而后有生者。

是则为无因,不生有老死。

藏文译本颂词:

若先有老死,而后有生者。

不生有老死,无因岂能成?

中观宗驳曰:如果先有老死而后有产生,就成了没有生而有老死了,但如果没有生的因,又岂能成立老死的果呢?

颂词主要讲了无因生的过失:万法的自然规律是先有产生,之后有过程的变化,最后有灭亡。如果承许先有老死后有生,就违背了名言的基本规律,老死也成了无因生。

这种说法世人根本不会承认,也与佛经相违,释迦牟尼佛曾说过:“有为法依生而灭。”《显句论》也引用了佛经教证:“如是有为法,皆由因而生,生后趋向灭,此为诸法性。”意思是,一切有为法全部依因而产生,生完之后就趋向毁灭,这就是一切诸法的本性。

有的讲义说,一个从未产生的法和虚空一样没有本体,虚空从未产生过,说它老了、死了是否合理呢?肯定不合理。同样,未产生的法也不可能有所谓的老和死。

我们可以反过来观察自己:我是先生后死,还是先死后生呢?虽然名言中可以承许生死存在(从某个角度讲,生死就是轮回的异名),但它们不可能真正成立。因为,如果先生后死,生就会因不具老死而成了无为法,并且生也具有了无因生的过失,这与顺世外道的观点成了无别,也与现量相违;如果先死后生,则不仅违背了世间名言规律,而且与佛经相违,死也成了无因生。

通过观察生死非同时的两种情况,便可了知,所谓的生死不可能成立,它们只是众生的分别念而已。

丑二(生死同时不成立):

生及于老死,不得一时共。

生时则有死,是二俱无因。

生及老死二者不可能于同一时间共存。如果共存,将会有两种过失:一、生时有老死;二、生与老死二者皆成无因。

如果承许生及老死同时共存,会有什么过失呢?

一、生时有老死的过失。《显句论》云:若生与老死同时,则有光明与黑暗并存的过失。所谓生是指事物最初现前;老是指事物生之后相续逐渐衰败、退化;死(灭)是指事物毁灭,相续中断。生老死的性质完全相违,生的性质不是毁灭;死的性质并非新生。如果生死可以同一时间存在,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处于既生又死的状态了,光明与黑暗等所有相违之法也都可以共存了,但这显然不合理,世人也不会承认的。

二、生死皆成无因的过失。按照世间因果正见,众生的新生必须以前世的死亡为因。除了顺世外道以外,凡具正见者都认为:每个有情生之前都会有一个中阴身,它是由一个众生的死亡所产生,中阴身结生之后有情开始转世。如果生死同时,生之前就不会有死,这样生就有了无因的过失。

并且,世人共称先有生后有死,生是死之因,认为一个人出生之后再死亡是合理的。如果生死同时,死就成了无因,因为前面未经过生之故。如果认为经过了生,就与对方自己的说法相违。因此,如果承许生死同时,生死二者就都成了无因。

此外,如果生死同时,也否定了二者互相观待的关系,《显句论》云:同时存在的生与老死,如牛角一般不相观待,这种观点非常低劣!

有些人可能想,有的婴儿刚出生就死了,这应该是生死同时吧?其实这只是一种未观察的说法而已,婴儿刚生下来就死了,说明他在胎中已经死了,或者生下之后马上死了,并非生死同时。生时怎么会有死呢?生不是死,死不是生。

总之,如果生死同时,就会有生死皆无因的过失、互相不观待的过失、相违法同时存在的过失、违背世间名言的过失、与对方自宗相违等许许多多过失。所以,对方这种观点完全不合理。

子三(摄义):

通过前面略说和广说,可以推出,生死同时、非同时(先后)存在都不合理。

若使初后共,是皆不然者。

何故而戏论,谓有生老死?

如果生在老死之前、之后,以及与老死同时皆不成立,为何还以分别心戏论说有生老死呢?

工人修机器的时候,如果把某个零件安装在上面、下面或中间都不行,那就不得不把它抛弃。同样的道理,如果生和死二者,无论生在前,还是死在前,或者生死同时都不行,那它们是否还有其他的存在方式呢?根本没有。

全知麦彭仁波切说:讲正理的人一定会信受真理;不讲正理的人不会接受任何理证,也不遵循任何轨道。既然生死的任何存在方式都不合理,为何还要以分别心戏论说有所谓的生死呢?这样分别无有任何道理。无论怎样观察,生死的本体确确实实无法成立。事实上,不但说有不行,说无也不行,有无等四边需要全部破除。

◎ 中观宗并未破显现

可能有些人会想:“《中论》把万法都破完了,如果一切都空了,自己以后该怎么办呢?”刚讲《中论》的时候我说过,中观的道理非常甚深,一般只有大乘根基的人才能接受。小乘根基或者具因果等世间正见的世间人较难接受,觉得原来自己相信三世因果、轮回,现在不但这些不存在,连自己也空掉了,这样以后怎样断恶行善呢?行持善法会有什么功德?不断恶业又有什么过患呢?

事实上,中观宗并未遮破名言中万法如梦如幻的显现,而是将万法的本体抉择为空,所展示的是一种实相境界。月称论师在《显句论》中说:圣者对一切万法无有戏论、远离生死的道理了如指掌,但愚者却一直认为存在生死轮回,这完全是不符合真实的妄执。圣者们已经彻底了达了万法的本体,境界丝毫不会被染污,而凡夫人因为受到分别妄念驱使,觉得万法如果不存在,全部空了,自己就像悬挂在空中一样不知所措。实际上,他们已经落入了单空的执著。

◎ 知错方能改错

圣者对于此理非常清楚,而我们却一直懵懵懂懂,无法了悟。当然,想一时之间超凡入圣是非常困难的,但我们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学修方向,知道所谓的“我”只是一种迷乱显现,我的所作所为、所思所想并不符合万法的实相。

就像一个犯人,如果他知道自己做错了,就会有改过的机会;如果他丝毫不认罪,还自诩合理合法,就始终不会回头。同样,如果我们明白了自己是因为吃了无明的毒药,根识前才会出现各种迷乱幻象,之后通过各种方法断掉实执,就会有出离轮回的机会;如果始终执迷不悟,就会一直沉溺在轮回当中。在断除实执的过程中,大家首先需要在闻思中观方面下功夫,因为这样才能了知对错。

壬二(以此理类推他法):

诸所有因果,及相可相法,

受及受者等,所有一切法,

非但于生死,本际不可得,

如是一切法,本际皆亦无。

藏文译本颂词:

非但于轮回,本际不可得。

诸所有因果,及相可相法,

受及受者等,所有一切法,

如是一切法,本际皆亦无。

不但六道轮回的本际了不可得,而且所有因与果,法相和事相法、受及受者等所有一切法的本际,也都了不可得。

前面通过抉择轮回的前、中、后际了不可得,推出轮回的本体为空,又讲了生死同时、非同时不成立等道理。以此类推,可以将一切万法抉择为空性。怎样推呢?

比如因和果,因果包含的范围非常广,我们以简单的种芽为例,观察种子在前,还是苗芽在前,或是两者同时成立?首先,种子先成立不合理,因为种子位时若没有苗芽,种子就成了常有,或者因种子之前没有苗芽(果实),种子就成了无因生;苗芽先成立也不合理,因为苗芽若不因种子而有,也成了无因生;种芽同时产生也不合理,这样二者因互不观待都成了无因生。

又如受者和受法:受者在前不合理,因为离开了受法,受者不可能先产生,否则就成了无因生;受法在前也不合理,因为离开了受者,受法也无法先成立,否则也成了无因生。两者同时产生也不合理,会有不观待而生的过失。

不仅如此,法相事相、能作所作、能烧所烧等一切互相观待的法,以及轮涅之量果、所量、计量单位等一切诸法(因明中专门讲过量果和所量:通过比量推出的最后结果,叫做量果;所衡量的对境,叫做所量;计量即能量之意),都可以用同时、非同时的方式推断。

不仅对观待的二法可以这样遮破,对于任何一法,通过观察它的生死(灭)同时、非同时是否成立,也可以进行遮破。

总之,成立观待关系的一切法,在胜义中自性皆为空性,在世俗中,可以承许其以如梦如幻的方式存在。

◎ 学会以一法空,而知万法空

一法空,一切法皆空的道理,对于利根者来讲很容易通达。比如,柱子无常,所作故。如果柱子是无常,那么瓶子也是无常,瓶子以外的氆氇等一切有为法也是无常。因为它们都具有有为法共同的性质——所作之故。同样,如果懂得了瓶子是空性,生灭不成立之故,依此就能推知,柱子等所有万法皆是如此,而不会有东方的柱子是空性,西方的柱子不空的妄执。

如果不懂类推法,将很难抉择万法的空性,比如,我把前面的红色柱子抉择为无常或空性之后,觉姆经堂的三百多根柱子也要抉择,大昭寺以及青海、汉地、美国等各地经堂的很多柱子还要抉择,这样一一推断是否有必要呢?根本没必要。正如《中观四百论》所说:“以一法空性,即一切空性。”

对于这一道理,钝根者较难通达。全知麦彭仁波切在《定解宝灯论》《中观庄严论释》中说:对大乘行者而言,因为具有大乘善知识以及前世的殊胜善根等因缘,当他证悟一法空性时,即可证悟一切法空性。但对于小乘行者而言,由于缺乏大乘善知识及大乘教法,再加上本身发心狭小,所以当他通达粗大五蕴空而证悟人无我时,暂时无法证悟圆满的法无我。如果不受种种因缘限制,通达人我空时,就应通达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的空性,这样小乘宗就应该成了中观应成派。对于这个道理,大家应该明白。

辛二(以教证总结):

清辩论师的《般若灯论》里引用了《般若波罗蜜经》的教证:“佛告极勇猛菩萨言:‘善男子,色不生不死,如是受想行识不生不死,若色受想行识无生无死,是名般若波罗蜜。复次极勇猛,如涅槃无际,一切法亦无际。’”意思是,色法是无生无灭的,同样的道理,五蕴也都没有生灭。我们前面讲的生灭是指轮回的生死,灭即是死的意思。生死不存在之理在《般若经》中早已讲过。

宗喀巴大师的《理证海》和果仁巴大师的《正见之光》里都引用了《宝云经》的教证:“妙转法轮时,本际也不生,自性涅槃法,怙主汝所说。”意思是,怙主释迦牟尼佛在妙转法轮时说过:一切万法本来寂灭,本来无生,与涅槃的自性无二无别。这样的狮吼声,唯有众生的怙主释迦牟尼佛才能宣说。除了佛陀以外,世间任何智者,包括现在的研究生、博士生、博士后等拥有最顶尖智慧的学者,都无法说出万法的实相。

《中观根本慧论》之第十一观本际品终

上一章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