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称论师·造论
索达吉堪布·翻译
量即无欺识。起功用不欺,
名起亦如是,显示所欲故。
说者能为境,何义心中明,
彼名乃量性。非具境性因,
取已所取故,世俗不承许。
识是正量性,缘所取舍事,
彼者为主故。以有境相异,
识证有别故,彼有此有故。
由自知自体,依名言为量,
论能遣愚痴。明未知义尔。
证知自体已,知总相得之。
意谓于自相,不知而知故。
观察自相故。具彼佛为量。
为遣非生者,而说成量性。
故待彼能立,是量实合理。
常性量非有,证知有实量,
所知无常性,彼无常性故。
次第产生者,由常生非理,
不容观待故,缘非能利故,
无常亦无量。住行形差异,
能起作用等,许成喻不成,
抑是怀疑处。随有无所造,
形等极成立,由彼比量者,
其是合理性。证实异事等,
名同无别故,比量非应理,
如灰物推火。非尔则陶师,
造瓶等泥形,故蚁穴亦成,
由彼所造作。随行所立故,
果总亦能证,而说相属者,
异故他体过,许是果等同。
唯见于种别,成立之名总,
证成非应理,犹如语言等,
是够故为牛。欲说依他故,
诸名于何者,并非悉皆无,
有彼若成义,一切成一切。
依此而分析,淡黄派等许,
无常等之故,亦成无心等,
剥皮则死故,承许为具心。
事体若不成,此理若成立,
纵彼不成立,差别非能害,
如声依虚空。名虽不成立,
事成则成立,如鸱枭派前,
佛教徒宣说,体等作能立。
当知彼错等,纵唯名无谬,
能立亦有咎,由事证事故。
如行故证牛,具手故证象,
此名之所诠,共称非欲说。
若何事是因,彼何时非因,
何故许彼因,不许非为因。
与刃药等联,黑者伤及愈,
无关之木块,何不执为因?
自性无差异,造作亦非理,
常无消逝故,功能亦难悟。
何有则何有,此外若执因,
一切因无尽。生芽土水等,
自性尽变已,是因善作彼,
见其差异故。谓如境根聚,
无别是识因,如是此是非,
彼亦有别故。各自皆无力,
自性无别故,聚亦无能力,
是故差异成。故各无何力,
聚有德彼等,是因非自在,
此等无别故。有者则声称:
量即知隐事,彼能立亦无,
勤行者非有。不知于所说,
疑虑有误者,为令勤彼说,
寻觅有智者,故察堪当彼,
所修之智慧。此晓昆虫数,
我等无所需,彻知取舍性,
及其方法者,许彼为正量,
而非知一切。见远否皆可,
见求真理是。设见远为量,
当来依鹫鹰。能立修悲中。
谓心依身故,修习不成立。
非理破依故。有情受生时,
呼吸根及识,非不待自类,
唯由身体生,极其过分故。
见具结生力,彼何具何无,
何后无结生?何处不产生,
湿生等众生,地等分毫无,
故悉种子性。故根等不待,
自类是大种,如一者尽成,
皆无别成故。诸根一一损,
意识非有损。见此若改变,
彼等亦变异,故识住所依,
即识依于彼,是诸根之因,
故根由识起。具如此能引,
后亦成如是。彼之识利故,
说意依于身。设若根无有,
非识彼亦无。如此互为因,
是故互为果。由非次第者,
不生次第者,无别待亦无。
身次第成识,彼亦显次第,
前前刹那者,一一刹那中,
是前无彼因,是故一切时,
可见或有因。末心与他心,
结生有何违?何故许罗汉,
彼心无结生?岂非已跟随,
量不成义宗?若彼离因故,
何故不说彼?如识成取故。
具根非生心,生识用异故,
亦非一切生。无心故非他。
一因故并存,如根如色味。
由境而改变。恒随彼因故,
何益彼为因,是故说此依,
生故称为因。有时于心续,
能利亦容有,如火于瓶等,
非唯此即灭。身若安住时,
心应无消失。彼有方有之,
驾驭故彼生,非呼吸生彼,
风排及引生,无勤何因致?
彼等盛衰中,当得增与减,
彼等亦应同。心是因不同,
住引业余者,亦许是因故。
若如灯芯等,患违身非因。
死致诸患退,彼时复成活。
设谓火灭时,薪变不复还,
彼即无复返。非尔有疗法。
不复生有者,致有者变化,
有者复返故,如火于薪金。
初微亦非返,造可复返变,
彼亦复出现,如金之硬性。
说毫不可医,能转难得故,
抑寿已尽故,唯患无不治。
死毒等返故,或彼咬已除,
亦离变因故,彼何不复活?
近取无变异,不变近取果,
如泥无变异,不变瓶子等。
何事无变异,转变何事彼,
彼近取非理,如黄野黄牛,
身心亦如是。彼因俱有缘,
生果即并存,如火红铜液。
有无依无故,非是若谓有,
所住即所依。于此所依无。
住者外非他。是他彼之因,
彼于事作何?应成无毁灭。
许彼灭因致,彼亦同过失。
住因亦作何?设遇灭因前,
所依令安住,灭即法尔有,
于此无害故,住因起何用?
若谓如水等,所依此亦同。
诸事一刹那,灭故事相续,
如此生之因,故彼是所依。
否则不合理。障碍流失故,
水等之所依,无行德总业,
如何需所依?依此破会合,
会合者之因,种类等亦住,
所依无故遮。若事依他灭,
彼住因作何?纵彼无他灭,
住因皆无力。有依悉具住,
诸生皆有依,是故一切事,
有时亦不灭。若是自灭性,
令彼住他何?设非自灭性,
令其住他何?身体无增减,
以心行差别,慧等增及减,
此非灯光等,存诸所依中。
由彼此亦胜,非无利于心。
有时贪欲等,依强等而增,
乃由苦乐生。彼亦调适等,
内义近中生。依此即是说,
身等失念等,内义别中生,
识致改变故。如心别有者,
闻虎见血等,而现昏迷等。
由此可决定,随从何行心,
无彼则不生,故心依于心。
犹如依于心,听闻等功用,
心中尔时明,无有相异故,
身亦应具德。于我具贪故。
有情非他引,欲得乐离苦,
受生于劣处。痛苦颠倒心,
生爱而束缚,生因若彼无,
其即不投生。若未见去来。
根不明不见,如目不明者,
不见轻微烟。纵有体微故,
有于有无碍,如水如金汞,
非未见故无。手等动皆动,
相违之二事,一中不容故,
应成余异体。一覆一切覆,
抑或未覆时,覆者亦应见。
一由染料变,皆变或不变,
知故一聚无。谓多则如前,
无有差异故,极微故非知。
不成无差异,有别是根境,
是故非微尘。依此亦遮破,
无有能障等。汞与金混合,
热石等何见?根等各无力,
如何能证知?谓由具法生,
此过亦等同。若谓金与汞,
由具方得见。依无见何知?
味具色等违。若近命名许。
识成各相异。譬如谓长串,
具彼自体说,与其异体者,
具数及业等,体不现识前。
名识随异事,分别假立义,
犹如功德等,已灭及未生。
若许此假立,何故而承许?
彼于一切事,何不依彼许?
若非皆假立,异别故谓主。
何外他体无,互异即无义。
非具余义因,白等具数等,
名称非异名。若彼亦他义,
德实成无别。虽非他事物,
以反体分异,如非业实体。
说事之诸名,具足数目等,
相异而宣说,他法作特指。
欲知唯彼者,不引诸其余,
有谓指之具,能诠似异法,
诠一义一切,引故谓指具,
即诠有法名。除色等力别,
彼等相同果,非因予遣除,
即用瓶之名,故瓶非谓色,
一体之名称,是诠类聚别。
彼总或分支,谓瓶之色等,
能表彼力异。此说余亦尔。
一切若是因,离一支亦非。
纵各具能力,同时生多体。
相同多体故,呼吸非决定。
纵一然多明,彼因恒存故。
若非多之因,渐非无别故。
一息取多境,故彼生不定。
若一识知多,彼成同时性,
无违故次第,缘取亦不成,
无有差别故。若执非自类,
时息多刹那,即是心之因,
则无次第因。彼岂具次第?
前自类是因,则初应不生,
彼之因非有,出息异有境。
有亦定多性,故心同时生。
气息行弱等,缺一则不生,
如何有即因。识亦应有别。
何非依何别,而别非其果。
识功能定故,一是一之因,
以识著他境,无力不取余。
若身顿生识,后定同类生。
身体之能力,何故而消失?
谓身灭非依,故心独自住。
为彼因得转,心续安住因,
不成其分支。此生之五处,
生余身之因。破彼分支事,
是因不可得,非定已详说。
根等亦有余。可见前前根,
自类之能力。见变故生他,
亦皆得成立。若彼由身生,
如前过亦同。谓由心中生,
余身成此生,由离因之故,
末心有结生。许能立有余。
谓修纵超胜,如跳及水温。
并非越自性。已修若反复,
亦将待勤作。所依不稳固,
超胜不能增。自性非同彼。
益彼诸功用,于后之超胜,
成办力无故。非恒所依住。
别增非性故。何时已造作,
复不观待勤,他勤将胜进。
心修悲等生,自然得进展,
如火等燃柴,水银及金等。
是故彼等生,体性生功德。
勤作令后后,愈来愈超胜。
若由前同类,种子得增长,
悲心等串习,其量住何处?
跳跃非如是,其因力勤习,
功能确定故,跳跃决定性。
初非如后跳,身有违品故。
力渐除违品,自力现前住。
悲由自种生。设自种子果,
违品妨害无,心即成彼性。
如是修前前,心法之慈悲,
离贪智慧等,即余明之本。
依修成悲性,如离贪贪厌。
具悲为灭苦,勤修诸方便。
方便生彼因,不现讲彼难。
依教理观察,痛苦之特性,
了知痛苦因,无常等自性。
何故成如此?因住果不灭。
为除彼之因,观察其违品。
了悟因体故,彼对治亦定。
我执我所执,有为行境者,
贪执即是因,能害见无我,
彼二是相违。众相多方便,
长时修习中,彼过及功德,
亦成极明性。心亦明显故,
因习已断除。佛陀行他利,
胜麟角喻等。为彼故修法,
承许是导师。证成初生故,
此二说为因。断因具三德,
即是善逝性。非苦所依故,
即善彼由见,无我或修行。
生过即兴起,称为复退转,
已断我见种,是不退转性。
彼谛异体性。身语意之染,
无恼及无病,说道不明余,
修故无余断。有谓言说等,
故非尽过患。此逆疑故谬。
常性或无法,或法不知故,
何故妄断言,诸过不能灭?
有因故依修,因治灭尽故,
由知因自性,知彼亦成立。
救者见道说,无果非妄说,
具悲故诸为,行持他利故。
为此是正量。或救说四谛。
苦即流转蕴。串习贪等明,
见故非自然,无因生违故。
错非风等法。谓性合无过。
为何亦不见,彼法外他法?
一切贪成同,故非一切法。
谓如色无过,设彼差别者,
诸业增上无,彼辩亦等同。
若亦许贪等,自性是诸法,
无不具力性,果别由何致?
诸过纵有别,无有差异故。
非不成立性,一切变变故,
亦非一切生。若因已增长,
则果不应减,如热贪等变,
是由苦乐生。若由不等生,
痛苦不生贪。请说由何生?
由调和精增,从中生贪欲。
见不调亦贪,余调亦非尔,
精尽漏血尔,不定一女精,
非于一尤贪。色等亦分支,
非尔皆不定。不定皆会生。
不执德亦尔。设执德是支,
一切成执德,因无差异故。
何时具贪欲,如是不成嗔,
彼二体异故,不见此固定。
自许贪心等,依赖于同类,
习气差别转,是故无彼过。
此破大种法,所依亦遮故。
非白等依土。所依名因义。
或与自所依,无别存是依,
否则非合理。设谓醉等力,
如是有差异。力非事外境,
彼亦将毁灭。所依齐全住,
能依非毁灭,设谓与彼同。
非尔知现异,大种心异故。
乃至身变前,意体成相同。
分别随境转,此是何原由?
何时不待身,有识成有者,
习气苏醒因,故有生有者。
非识非识因,是故亦成立。
设许一切事,具生识力故。
草等尖百象。先前未曾见,
说有除数论,有惭谁力言?
百次分析因,何体成显现,
其体先不现,彼果如何存?
前无而生中,贪等成不定。
若不离大性,故皆具贪等。
一切贪成同。若大种别致。
诸大无生异,然此异所依,
有增有减性,有彼成无彼。
若贪等虽异,因同性不失。
本性同因故,一切成贪同。
同性生牛识,或于此地等,
众生等差异,有者次第无。
热次第有别,然无无热火,
如是此亦尔。非尔以热外,
火已遮破故。何法余有德,
具差别次第,彼等彼差别,
有断如白等。如色等不定,
彼与大无别。设谓与之同,
非尔贪心等,应成俱生故。
执相有境故,境亦非依据。
同类因离故,贪等不一定,
或因接近故,诸识常时生。
彼者偶尔得,故是无常性。
过患所依故,因主故亦苦。
非我非加持。非因非加持。
常岂是能生?故一非异时,
产生多体法。他因纵聚合,
却未生果故,比量推他因,
彼非常法有。乃暂时性故,
证实苦具因,无因不待他,
故成恒有无。有者极声称,
犹如荆棘等,锐等无有因,
此等成无因。此有彼亦生,
此变彼亦变,称此是彼因,
此于彼亦有。触是色因故,
是见之理由。诸常法已破,
非由自在等,无有能力故。
故欲有是因,众人境差异,
持受得彼意。彼者即有欲,
众生欲离苦,得乐而流转。
彼许欲坏爱。贪我因中生,
非乐作乐想,流转一切处,
故爱是有依。离贪生未见,
乃诸论师说。无身贪未见,
故贪由身生。许因故承许,
近取已遮破。若随此理许,
自己害自许。设谓见贪生,
故与生俱起。同类生前成。
无明是有因,未说唯说爱,
能引相续故,等无间缘故,
业亦非业有,不定有彼故。
彼非永恒性,障因等有故。
轮回故无解。非尔许不成。
执我未灭除,彼将受折磨,
尔时苦增益,不住自性中。
为摧解脱者,纵无增益勤。
许离贪者住,悲或由业感,
引中不退转。超越有爱业,
非能引其余,俱有缘尽故。
知苦无相违,前行趋入者,
实法悲悯生,非与有情系。
非彼本性法,增益自他贪。
仅知苦相续,即将生悲心。
痴乃过之本,彼亦执有情,
彼无则非由,过因中起嗔,
故许悲无过。并非无解脱,
昔行灭尽已,不结生余故。
行力若未尽,彼住无过患。
悲心微弱故,亦无住大勤。
彼者大悲心,于他前安住。
离坏聚见故,初道无有有。
俱生未断故,若断岂有有?
若欲愿安乐,欲求不受苦,
凡是思我心,俱生有情见,
不见所谓我,毫亦不执我。
于我无爱恋,不以求乐转。
生苦因即缚,常法何有彼?
不生苦因解,常法何有彼?
不可说无常,彼非任何因,
于不可说者,缚解皆非有。
自性无坏灭,智者谓常性,
故舍此惭见,说彼为常有。
修已说道转。设谓虽转依,
如道过复起。非尔无力故。
识取境之法,如何有取彼,
有之本性者,亦是此能生。
自性此此中,依他缘误解,
消除观待缘,不稳如蛇识。
心性为光明,诸垢客尘性,
故前无能力。转依彼本性,
尔后无能力。纵有力有害,
能生核心事,非具长存力,
犹如湿地火。无害真实义,
于自性颠倒,勤作亦不退,
识持彼法故。我执同一因,
因与果事故,贪嗔彼此间,
他体亦非害。慈等痴无违,
故非尽除过。诸过之根本,
彼即坏聚见。明知违品故,
心所缘取故。倒缘说无明,
故余不合理。相违于此说。
空见相违故,与彼性诸过,
相违极成立。众生法性故,
非尽如色等。非尔不成故。
若与对治系,消除亦见故。
过灭如固体。非有复次生,
彼本性无系,如灰不定故。
现见有我者,于彼常执我。
由执爱安乐,由爱障诸过。
视德而爱恋,我所取成彼,
是故于我贪,尔时彼流转。
有我则知他,自他中执嗔,
此等尽相系,而生诸过失。
决定贪我者,不离贪我所,
无过亦非有,离贪我之因。
设若贪有过,彼中成如何?
对境未摈除,不能断除彼。
断除与功过,相系贪嗔等,
不见彼等境,内非由外相。
非由德起贪,是由见境德。
无不齐全因,其果何能遮?
见贪有何过?若谓苦所依。
于此非离贪,见我所如我。
如若彼无有,我非痛苦因。
彼亦与之同。如此二无过,
故二非离贪。如蛇所咬肢,
观苦而断除。摧毁我所心,
除此相反非。根等执著为,
受用之所依,自心凭何除?
彼离贪何有?如离身发等,
意起之心生,于他生耽著,
一切之现量。会合等相属,
将生我所心,相属住性故,
已见然不除。纵无会合等,
饶益一切具。生苦故如指,
不起我所心。彼非始终苦,
多如有毒食。由贪殊胜乐,
于违彼离贪,由爱殊胜乐,
方舍些微乐。无思由贪我,
随得而运用,如见未得女,
与旁生行淫。承许有我者,
如何许我灭?领受及名言,
功德所依灭,何许是耽著?
著性非如是。一切时我执,
令我贪坚固,彼耽我所种,
安住分位时。纵勤依德分,
取受而能障,于我所离贪,
亦能障彼过。若于我离贪,
今无离贪者,彼如舍弃我?
修苦成无义。彼等观痛苦,
唯知是苦性,彼先已现量,
虽尔无离贪。设若依彼过,
刹那除彼心,然彼非离贪,
如欲于余女。若有取舍别,
一者所生贪,随他生起时,
诸贪之种子。无过有境贪,
能成亦无过,众生亦仅此,
今于何离贪?贪彼亦有过。
彼于我等同。见德生耽著,
由见过毁灭,根等非如是,
愚等亦见故,有过亦具故,
纵知具功德,于他无有故,
及于过去等。是故我所心,
非由见德致,故非见非德,
而断我所心。本无功德者,
增益贪亦见,修彼因无害,
于彼岂有害?殊胜求其余,
具生灭心故,凡士亦了知,
我与根等异。故非视一贪,
凡是贪我者,自贪缘内支。
以今苦厌离,此嗔非离贪,
尔时亦有贪,方觅其余故。
嗔具苦因故,彼唯尔时住,
彼灭则复依,本身之自性。
断应取舍故,一切皆平等,
檀香与斧同,称之为离贪。
念及行苦已,方说观修苦,
我之彼缘生,乃无我见依,
依空见解脱,修余即为彼,
说无常知苦,依苦悟无我。
非离贪有爱,依止所为事,
非从惑业解,此称流转者。
若不许我所,亦无享受者,
具造受用相,此我尔时无。
故欲解脱者,根除无始来,
同类因种子,所生坏聚见。
教是此事因,未见众人前,
说教能解脱,亦非皆能悦。
种等成立轨,非令士不生,
涂麻油火烧,我亦应解脱。
先重后轻故。非已灭除罪,
此之重成无,无体罪非重。
颠倒识彼生,爱思所牵引,
投生恶处众,故彼断不往。
唯由彼生故,彼等能受生。
彼等思本业,故生思无失。
趋知依即作,彼由不见生。
未见灭不趋,是故行非思。
有无随从故,现见成作用,
即由思能力,而非依余者。
具彼之彼等,为何不流转?
若彼成无用。灌顶等无间,
彼依识执取,散灭皆成无。
彼时无心故,不生诸垢心,
结生能力无。活亦成无能,
对治与自品,若增减增故,
过心自类种,灌顶不能除。
常不观待故,相违次第生。
作不作同性,作者亦相违。
业果亦成一,彼等与彼异,
失毁作受者,常力亦不成。
他忆受等过,皆非能妨害,
有亦无忆故,领受生忆念。
于四谛固常,乐我我所等,
非真十六相,增益而爱恋。
与彼相违义,了悟真相者,
善修即正见,能摧爱随行。
业身纵安住,然一无有故,
三因生非有,如无种子芽。
非断业及身,无有对治故,
无力故有爱,亦再生起故。
若为尽二勤。尽业疲无义。
见种种果故,比量推诸业,
能力各相异,依苦行烦恼,
一法不能尽。有者生彼果,
变小非灭异,领受果报者。
若依苦行力,功能亦合尽。
则成惑分断,无惑断一切。
苦行许异惑,或谓烦恼性。
彼即业果故,此非合力等。
许摧生过故,能灭一切过,
能令业不生,如何失已作?
非由业生过,造过反非尔。
无有邪分别,乐亦不起贪。
救护知真如,稳固及无余,
殊胜智慧成,逝即证义故,
胜外有无学。为他利行智,
彼者为导师。由彼即慈悲,
他利前利成,不舍事业故。
依悲说善妙,依智说真谛,
具能立说彼,亦具正加行,
是故成量性。彼事赞导师,
为证依彼经,成立是正量。
未遮比量故,少生之本性,
一切即灭法,于此等多处,
见此论式故。无不生相因,
比量之所依,说所立遍因,
故亦有明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