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我们继续讲阿里班智达班玛旺嘉所造的《三戒论》。
现在讲比丘戒,比丘戒分“守护方法”和“所护戒条”,第一个是“守护的方法”。
受近圆戒后,十年中,自己尚未得到稳重与智慧二功德之前,必须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师,听闻其宣说无误取舍道理之教言。
一般来说,出家以后在十年当中,自己的智慧、境界和功德都没有稳固之前,最好是不离开依止师,就像小孩不能离开母亲一样。现在很多人是这样的,“今天上师您可不可以给我剃个头,我明天要离开,明天我到城市里面去上班……”剃个头然后回去上班,不知道什么意思,这样肯定是不合理的。剃头后应该一直在寂静的地方依止上师,至少在十年当中学习戒律、学习出家人的威仪,这样的话,除了个别人遇到突然的违缘以外,一般来说自己的戒律、行为、境界各方面是比较稳固的。
除特殊情况外,一切事情都要请示上师。这方面《沙弥五十颂》和《事师五十颂》都已经讲了。不可自作主张依止他人。以喜爱修学的精进,认真闻思律藏,细致入微地实行取舍,具足不放逸、不忘失学处的正念与观察自相续是否出现罪业的正知。具足正知正念,通过对治自相续而守护学处,这一点至关重要,因此务必要精勤努力。这是堪布云嘎的一个教言。
现在很多出家人是这样的,到一些上师那里,出两天家,根本不求学戒律、不学威仪,然后自己随随便便乱跑,结果没两三天就还俗了。过一段时间,好像自己家庭出现一些违缘、痛苦,这时候又要出家,之后再还俗……现在有些人真是像大象沐浴一样,有这种非法的行为。不应该这样的,既然已经出了家,就应该好好地依止一位具有法相的上师,然后自己经常以正知正念观察自己的相续,这是非常重要的,因此务必要精勤努力。
己二(所护戒条)分三:一、所断;二、所修;三、推断同类。
庚一(所断)分二:一、真实所断;二、旁述。
辛一、真实所断:
比丘二百五十三,戒律根本四他胜。
首先讲比丘戒。比丘戒当中第一个是“真实的所断”,实际上比丘有二百五十三条戒,当然,只是颂词里面讲了这二百五十三条别解脱戒,其实还有其他毗奈耶经,如《杂事毗奈耶经》等,也讲了很多恶作罪和其他的一些堕罪。是不是只有这二百五十三条以外再没有其他了呢?可以说其他的还是有,只不过总体的分类应该是二百五十三条。这在《花鬘论》和功德光的《戒律根本颂》当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,二百五十三条只是总体上的数目,实际上,根据不同的情况,比丘戒中还有很多恶作需要防护。所以它不是固定性的数量,只是总体性的一种数量。
“戒律根本四他胜”,从藏文或汉文字面上看好像是这样的——戒律的根本实际上就是四种他胜,有四种他胜能毁坏戒律的根本,也就是说,四他胜是戒的基础,表面上看可能是这样,但是我们不能这样误解。意思是说四种他胜会胜过戒律的根本。戒律的根本谁会胜过呢?应该这样来解释:有四种犯戒会胜过的,你要注意!
比丘戒可分为他胜、僧残、堕罪、向彼悔、恶作五堕罪,这在下面一个一个会解释。比如说四个他胜罪、十三个僧残罪、九十个单堕罪和三十个舍堕罪,四个向彼悔、一百一十二个恶作罪,总共有二百五十三条。
一般而言,比丘的一切所断学处均可包括在五堕罪的范围内,所有粗堕皆可摄于他胜或僧残之中,一切加行恶作都属于各自的堕罪。
释迦牟尼佛对比丘制定了二百五十三条遮止的戒,开许之事,即必须要做的规定了十七种事。本来《三戒论》还有敦珠法王、赤洛活佛等其他的一些讲义,但在本讲义中,对这十七事有较为细致的讲解。这十七事在戒律当中极为重要,若不了解十七事,戒律很多方面都可能不太懂。这也是我当初选择翻译堪布云嘎讲义的原因。十七事中所讲的所有恶作,也可包括在恶作堕罪中。因此恶作罪并非仅仅局限于别解脱中总结的这一百一十二条,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的恶作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