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课

下面我们继续讲阿里班智达班玛旺嘉所造的《三戒论》。

药杂染:能杂染的药经过加持,所杂染的药与各自同时或不同时后来获得,而被杂染。

就是说能杂染的药一开始是经过加持的,是没问题的,后来所得的药无论是同一批次还是不同批次获得的,都会因为先前能杂染的药过期而被杂染。若之前已加持的药未过期,后来得到的药不会受杂染;若之前的药已过期且被杂染,那么后续无论何时得到的药,都会被先前杂染的药物所影响。当最终能杂染的药超过其规定时限,所杂染的药即便未超过自身时限,但如果超越了前者能杂染的加持界限,就会依靠自力或杂染力产生堕罪。这与前面讲述的衣服杂染情况类似。在《根本律》中,对于杂染的方式、界限和定义阐述得较为复杂,我们大致了解即可。

堕杂染:无论犯了三十舍堕中的任何一种,在未作还净之前,在此期间获得的任何资具,在对前一舍堕罪进行还净时,都将成为要一起还净的相关物品。例如,若犯了离衣的舍堕罪,在未清净此罪之前所得到的财物,到最后还净时,都要将其作为主要财物进行相应处理,否则同样犯舍堕罪。不仅如此,后续得到的所有资具,因受前者杂染影响,也必须舍弃。因为舍堕罪需要通过还净加持来处理,具体做法是在前一天晚上舍弃相关物品,然后进行加持,之后才能继续使用。若不按此方法,仅依靠诵经、念其他咒语,在别解脱戒中是无法清净舍堕罪的。正如《根本律》所说:“若有舍堕,则归为己有之资具亦需舍弃。”若犯舍堕罪却不舍弃相关财物,这些财物每天都会滋生恶作罪。

此等舍堕在还净时,夺回已给物与求余钵二种物品必须从根本上舍弃。“夺回已给物”与“求余钵”这两种物品在进行还净时必须彻底舍弃,即比丘日后不能再使用这两类物品,要完全放弃所有权。

对于其他舍堕罪中的物品,通常只需舍弃一夜即可。一般情况下,若比丘犯了堕罪,且后续又有其他物品可能涉及堕罪,该比丘可借住到其他比丘或僧人处,将自己屋内所有财产交由另一位比丘在屋内过夜。到第二天黎明时,在这位比丘面前对所有财物进行加持。若对具体操作不太清楚,可按此方式处理,让财物过一夜,第二天进行加持。至此,舍堕罪讲解完毕。

接下来讲解单堕罪。

其二单堕:如果犯这些堕罪,则将堕落到恶趣中。之所以称为堕罪,就是因其会导致堕入恶趣的后果。与舍堕罪不同的是,单堕罪在忏悔时无需先舍离相关物品,只要当时进行忏悔即可,所以称为单堕。单堕罪数量共计九十条。《根本律》中提到:“明知与种子,未差与辗转,水俗家故犯,同行与说法。”单堕罪可分为九类,每类十条,每类以第一条的名称来概括该类。例如,第一类以“明知妄语”开头,第二类以“种子”开头等。具体而言,单堕罪的九类十条如下:

第一类明知十条:

所谓单堕九十整:明知妄说比丘过,

以离间语分开友,挑起宿怨合亦分,

为女说法及说罪,与未近圆者同诵,

实说已得上人法,徇情以及轻学处。

明知妄,这是第一条;说比丘过,这是第二条;以离间语分开友,这是第三条;挑起宿怨合亦分,这是挑拨离间;为女说法,这是第五条;说罪过,这是第六条。与未近圆者同诵,这是第七条;实说已得上人法,这是第八条;徇情,是第九条;轻视学处,第十条。

1.故妄语:明知实情却故意说不知道,此为“故”。这里的妄语不包含僧残罪、恶作罪和根本罪中的妄语,其他明知故犯的妄语属于单堕妄语。妄语总计有十种情况,此前已讲过的部分不在这十种范围内。其中,他胜妄语,属于他胜罪,无故诽谤和假借诽谤的僧残妄语,属于僧残罪,明知将非法说成法、将法说成非法的粗堕妄语,属于他胜罪中的粗堕罪,明知他人已犯堕罪却知情不报的恶作妄语,属于恶作妄语,以及明知故妄、谤私情、谤执事、谤为少食而说法、谤僧、故犯学处单堕内的六种妄语,属于单堕罪中的六种妄语。除这十种妄语外,若明知真相却故意说谎,且听者能理解其含义,即构成单堕妄语。例如,被问“你看见这个人没有?”,明明看见却回答“没有看见过”,对于比丘而言,这种妄语属于单堕罪范畴,在诵戒时自行忏悔即可清净,与上人法妄语等不同。

2.毁訾语:并非出于饶益目的,讲述当地当时所传闻的比丘的过失,且该过失不属于僧残罪和他胜罪,比如评论比丘“长得不好”“学处不好”“人格不好”等。当对方理解所说内容时,说者即犯此单堕罪。

3.离间语:用离间的言词挑拨友好比丘之间的关系,当对方明白话语意思时,说者即犯此单堕罪。现在学院中挑拨离间的现象较为严重,这可能与女众或男众都有关系,传播的是非谣言较多。大家若之前说过此类话,应好好忏悔,从现在起不要说他人过失。尤其是女众中,一些不喜欢背诵、闻思修的人,整天热衷于讲别人的过失,这样做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。若所谈论的对象是高僧大德、诸佛菩萨的化身,罪过将更为严重。我们作为金刚道友,应避免卷入这类是非。有时部分修行人对闻思修行毫无兴趣,却热衷于传播是非到上师那里,这可能会给自身修行带来诸多违缘。对于上师如意宝相关的事情,如果你是故意反对、带有一些目的话,我劝诫了可能也不会听;如果不是这样,因一些小事扩大后传到上师处,会让上师担忧,这样不好吧。遇到事情,男众女众都有管理纪律的大管家,若管家无法解决,可找堪布堪姆,若他们也无法处理,再上报给上师,这样更为妥当。挑拨离间语在比丘戒中是严格禁止的,希望各位道友保持谨慎,避免此类行为。

4.更发举:两个比丘发生争执,僧众已通过如法方式平息争端,自己也参与了平息过程,之后却又重新挑起已平息的争执,并且是以挑拨心态说出破坏关系的言辞,当对方理解其含义时,说者即犯此单堕罪。比如,有些修行人来到此地后,整天挑起事端,因房子、水沟等琐事与他人冲突,这可能是自身行为不如法导致的,并非所谓的业力现前。例如,有人以房子漏水为由想离开,从修行人的角度看,房子漏水是极小的问题,前辈高僧大德乃至普通修行人都能应对。还有人因听闻其他地方修行环境好而想离开,但如果自己内心不寂静,即便到了所谓的寂静之地,可能也会面临诸多问题,钱财花完后可能会陷入痛苦。有些人在想离开时,还在中间传言,称此处闻思修行欠缺等,这种行为可能会误导他人。若真想离开,应悄悄离开,不要影响他人。其他人在面对离开上师之类的言论时,要仔细观察,分辨是魔语还是天语。法王曾说外内密存在很多魔语,我们应谨慎对待。

5.为女人说法:持戒比丘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,对想听法的女人传其不懂的法,若超过五六句以上,即犯此单堕罪。若女人之前听过、懂得相关法义,多讲一些是可以的。

6.与未近圆者同诵:以放逸散漫的心态与未受近圆戒者(如沙弥、居士)一起用各种音调诵经,即犯此单堕罪。这里强调的是散乱心态,并非禁止比丘与沙弥、居士一起诵经,而是不能以类似唱歌、跳舞般的散漫心态进行。

今天我们回来的时候洛若乡有几个喇嘛跳舞,然后绕桑管家说:“停车!”然后我们在那里停车,然后到他们那里去看他们的节目,表演得特别精彩。首先表演的和最后表演的这个姿态有点不相同。

比丘跟未受近圆戒者一起念诵,这些并不是不准,这个是可以的,但是以散乱心和散漫心与未受近圆戒者一起读诵,则不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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