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课

下面讲解制,安居通常为期三个月,安居结束亦被称作解夏。在安居期间有着诸多严格规定,例如,僧众不得分配财产,彼此间不可议论他人过失,必须留在规定的界限范围之内,即要一直待在寺院中。若遇特殊情况,需在过了七天或者四十九天之后,于堪布面前接受加持并念诵经文,经加持许可后才能够离开,在此之前严禁擅自离开。总之,在解制仪式举行之前,安居实际上并未真正结束。在藏传佛教中,这一流程施行得颇为规范且如法。当前在藏地,律藏中的安居、长净以及解制这三项仪式,整体开展情况良好,严格遵循相关规范。

四、解制,所谓的解制是这样的:

1.远预备阶段:解制有着固定的时间安排,一般在解制前七日左右,便要让附近区域知晓即将举行解制仪式,此为远预备。举例来说,从六月十六号开始安居之后,在举行解制仪式前七天,需向众人宣告:“再过七天,将举行解制仪式。”解制仪式举行当晚,附近所有信徒均可前来参加。在藏地,普遍的做法是堪布从夜晚一直到天亮之前,都要为信徒传法,不过其他地方的一些寺院可能并无此传统。比如,假设就今天的二十九号作为安居的结束日,那么今晚附近的老乡们会齐聚经堂,堪布会为他们讲述释迦牟尼佛的十二相,涵盖佛陀如何降天、入胎、转法轮等内容,一直讲到临近天亮。我在丹巴安居时,曾由班玛根琼喇嘛进行翻译,我先用藏语讲解,再由他用当地土话转述,如此这般差不多到天亮。有些法师认为,临近天亮时简单讲一点法即可,这或许是一种较为简便的做法。然而,众多上师的记录表明,解制当晚理应通宵讲经说法,这是藏地以前众多律师所遵循的传统。

现今,藏地较为常见的安居时长大多为四十五天,未达三个月。像明朗译师、格鲁派的众多高僧大德等皆如此安立。从一方面来看,按照下文所述的非时解制方式,这种情况是可行的;但从另一方面讲,又与完整的安居要求存在一定差异,关于这一点,以前诸多高僧大德撰写过不少相关文章。不过,总体而言,在安居中期进行解制也是被认可的。

2.近预备与正行阶段:若为早安居,在娄宿月,即藏历九月十五号可进行解制;若为晚安居,则在昴宿月,也就是藏历十月,十五日上午僧众聚集后,从作忏悔、三常念直至沙弥忏罪这一过程,皆依照长净仪轨举行。倘若有僧人因特殊缘由(如腿脚不便等)无法参加,会有管家或者比丘前往其住处念诵仪轨,以此表明该僧人虽无法亲临现场,但仍参与解制。之后,管家返回向僧众说明该僧人不能前来的原因。紧接着,开始进入解制环节,宣布加持同罪,并请僧众专注于解制。正行时,会为每位僧人发放吉祥草,让他们置于脚下,随后念诵三遍解制偈,并进行财物解制。财物解制的具体操作是,管家从僧众的财产中取出一点物品展示给大家,询问僧众是否同意解制,若僧众同意,后续便可进行财产分配。同时,对于解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境、物质、处所、时间、仪轨、作者这六种特殊情况,也需有所了解。例如,对境方面可能存在有人患病需即刻离开的情形;时间上可能会碰到闰月等特殊状况,这些特殊情况都应依据律典妥善处理。

3.非时解制情况:在安居满一个半月,即二十日时,若因某些特殊外缘(如发生战争等),僧众可以进行非时解制。在藏地,可能因战争等因素致使僧众需要分散的情况比较多吧。此时,尽管未到三个月的安居期限,但进行解制并不违背之前承诺安居三个月的约定,罗钦堪布巴德的讲义中也有相关记载。此外,比丘若因特殊原因(如外出看病等)需要离开,在特殊开许的情况下也可进行解制,并且有专门的仪式。至此,守护学处八事里圆修守护学处的三事,即安居、解制和长净已讲解完毕,接下来将讲述十七事里的安住缘五事。安住缘五事包括药事、衣事、张羯耻那衣事、皮革事与舍宅事。

五、药事。在安住缘五事当中,首先讲药事。从广义层面理解,所有食物皆可被视为药,因为人类要维持生存,倘若没有这些“药”,身体便会垮掉,所以将其称为药事。比丘应获取远离邪命、不过多也不过少(即不堕两边)的四药。在之前讲解比丘的某些堕罪时,常提及的药物加持、药物杂染等内容,所涉及的便是此处的药。药主要分为以下四种:

1.时药:时药主要是为消除比丘的饥饿疾病而特别开许的药物,一般指过午之后不允许享用的五啖食和五嚼食,也就是日常的食品。萨嘎拉尊者在《花鬘论》中记载:“肉粥面粉饭,油饼五啖食,根茎花与果,叶子五嚼食。”我刚到学院时,在堪布晋旺处听《花鬘论》,当时没有讲义,对颂词里的五嚼食和五啖食不太理解。有一次在经堂,我向堪布询问:“什么是五嚼食?”堪布似乎很不高兴,说道:“连这都不懂,就别听戒律了。”然后生气地起身离开,我只能在后面不知所措。实际上,根、茎、花、果和叶子属于五种嚼食,糌粑、野菜、米等都包含其中;而油饼等属于啖食。这些五嚼食和五啖食通常在午后就不能食用,它们被称作时药,仅在规定时间内(早上到中午前)可以进食,用于消除身体的饥饿之症。

2.更药:更药主要是为解除干渴疾病而开许的药物,从饮料的范畴来理解较为恰当。比丘在一日内对其进行加持后便可享用。比如饮浆八原料,如云:“芭蕉果梅子,林檎菩提子,鸡血李葡萄,樱桃子酸枣。”这八种熟果榨取的汁。此外,还有人们常说的酿造粉汁、粮酒粉汁、酸奶汁、酸乳精、黄酒等,这些饮料需具备渗水、滤过、极淡、照见面影和清澈如芦羹这五种特征,才可以在下午饮用。例如糌粑汤,若其足够清淡,能够照出人脸,那么下午便可饮用,因为它不属于浓稠的食物。现在的一些饮料也是如此,若饮料过于浓稠,下午饮用就属于进食;若特别清淡,满足上述五种特征,下午则可饮用。

不过,关于酸奶能否在下午饮用这一问题,在藏地律师中存在诸多争议。明朗译师在《三戒论》的注释里明确指出酸奶不能喝,然而藏地许多律师则认为酸奶可以饮用。以前安居时,有些寺院一直坚持过午不食,但很多老喇嘛称小时候白玉堪布规定可以喝酸奶,而且实际饮用酸奶后下午也不会感到饥饿。从五种特征的标准来看,酸奶并不具备能照出人脸等条件,但藏地部分地方依旧保留着下午喝酸奶的传统,本来这个是敏朗译师在《三戒论》的注释里面说的,酸奶不属于在更药当中,说得比较清楚,但有些传统也可能是不相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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