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讲十七事里面第十二事,这个也是犯罪还净事之一。
十二、犯罪还净之三:时非时所摄事。这主要是宣说覆藏与未覆藏的差别,并简明扼要阐明清净堕罪的时间以及所有堕罪的本体,所以被称为补特伽罗时非时所摄事。此部分涉及犯戒后覆藏与不覆藏的不同情形,还对清净堕罪的时间及堕罪本体做了说明,因其牵涉内容广泛,故而得名。与其他部分相比,理解时需注意其涵盖、牵涉的各种道理。
此事分六:
1.覆藏:认识或怀疑与自相续相联的僧残堕罪,且明明有可用于发露忏悔的对境,但是没有去对境前忏悔,却将此罪业隐瞒过夜,这就叫做覆藏。覆藏的时长需根据实际日数确定。例如,某人明知自己犯了僧残堕罪,却未在僧众前发露忏悔,而是选择隐瞒,只要超过一夜,就构成覆藏。此部分主要阐述这一概念。
2.未知:在守戒过程中,存在对自身是否造罪、造了何种罪、是否故意造罪、还是以烦恼深重而造等情况全然不知的现象。这可能是因为人特别愚笨,或者对戒律毫无概念。现实中,一些出家人虽有出家形象,但对这些问题一无所知。该部分会详细讲解与之相关的道理。
3.再行:正在进行迁悦还没有结束时还俗等,如果后来又受比丘戒,则再继续前面的迁悦。比如,某人犯了僧残罪,正处于九天的迁悦期,在第六天还俗了,但之后又因觉得在家生活艰难而后悔,例如一些出家人还俗后,面临诸多生活压力,如要养育孩子,甚至不得不杀生,还遭受他人指责,内心痛苦不堪,于是又想重新出家。在这种情况下,若其再次受比丘戒,就需要继续完成之前未结束的迁悦。假设其原本有九天迁悦,还剩三天,那么就需要在僧众中再进行三天迁悦,之后才能正式回归僧众行列。
4.不记:即不记得覆藏的时间以及堕罪量的具体情况,包括覆藏了多少天、犯的罪程度如何、当时是故意还是无意等,一概不知,这便是不记。
5.五事:包括迁移、再迁移、愉悦、再愉悦以及解除迁悦。关于五事的具体内容,昨前天已详细讲解。
6.多数:若不记得覆藏犯罪的时间与堕罪的量,但大致有个模糊印象,那么忏悔时的时间和次数要超过所记得的量。比如,某人犯了僧残罪,不记得覆藏天数,但感觉可能是三天,那就以四天来忏悔;若不记得犯了几次罪,觉得大概是三四次,那就按五次来忏悔清净。若记得覆藏约三个月,那就以四个月为准进行忏悔。
以上就是时非时所摄事的相关内容。
十三、犯罪还净之四: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事。这是指当比丘犯下众多罪过,僧众商议后对其作出中止教诫、长净、解制的决定,由此得名。例如,有些人犯了各种罪业,僧众经讨论,决定从此对其停止教言传授、禁止其参与诵戒以及解制仪式,这种情况就属于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事。这一举措针对的是那些因各种原因(有因如法与无因非法的原因)发生事件的僧人。比如在僧团中,若有人行为调皮捣蛋,僧众可能会决定不再让其听课,这就是中止教诫;中止教诫的人,僧众既不允许他听受教诫,也不能站在他的角度来向上师和管家表达意见;在中止长净方面,此人在诵戒时不能参加,只有待其罪业清净后,才可参与相关仪式;解制时同样如此,犯罪之人不得参与,僧众会专门为其制定相应的处理仪式。
在我们这里,有一种暂时的留院察看处分,其本质与上述内容一致,即在十七事当中,对某些人暂时停止一切教诫。然而,《三戒论》对十七事的阐述较为简略,若详细讲解三戒的道理,在有限的文字中难以充分展开;但如果只是提及名字,又会让人觉得意犹未尽,毕竟其中牵涉众多内容。律藏内容繁杂,仅通过《三戒论》以教言形式来讲述,确实存在一定难度。不过,对于从未学习过戒律的人来说,初步简单地学习戒律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以上讲解了十三事当中的犯罪还净事,犯罪还净事共分为上述四种。
接下来要讲的是争论还净事,主要探讨当僧众中出现争论时,如何平息和还净这些争论。争论还净事包括争论本事、僑赏弥本事与止息僧众争论事三种。
十四、争论本事:是指以如法的方式平息僧众中出现的大多数争论,因此得名。在释迦牟尼佛时代,僧团中就存在争论现象。如今,当僧众中出现不平静的事情时,有些人会感到心烦意乱,甚至一些在家人也会质疑:“出家人怎么还会打架、吵架呢?”实际上,释迦牟尼佛的僧众中包括凡夫和圣者。在《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》中提到:“僧众有凡夫僧众与圣者僧众两种,凡夫小僧为沙弥、沙弥尼及居士,是众生之福田故;大僧为具近圆戒者,即是说比丘大僧,四位比丘以上称为僧众;圣者僧众是预流果、一来果、不来果、阿罗汉向、阿罗汉果即正等觉。”而一地以上的圣者菩萨则是我们常说的大乘僧宝。无论如何,凡夫僧之间出现习气和烦恼引发的争论并不稀奇,只要了解释迦牟尼佛的戒律和教言,就会知道这种情况在佛陀在世时也屡见不鲜。
争论有能息和所息,争论本事的所息诤事有四种,
1.言诤:关于有为法是常还是无常等问题产生的争论属于言诤。例如,一些人认为有为法是无常的,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常的,双方因此发生争论,这种在辩论过程中出现的争论就是言诤。僧众需要想办法平息此类争论。
2.罪诤:在中止教诫长净解制过程中,中止者与被中止者之间产生的争论称为罪诤。比如,上师或僧团对某人中止教诫,对方不服气,质疑道:“为什么其他人都能听法,我却不行?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。”这种双方之间的矛盾就是罪诤,同样需要想办法平息。
3.犯诤:当评论某人堕罪,而对方不承认时,所说者与能说者之间发生的争论即为犯诤。例如,一方指出另一方犯了堕罪,对方却拒不承认,双方因此产生各种争论,这就是犯诤。后续还会经常提到犯诤、言诤、罪诤等概念,大家需清楚理解。
4.事诤:由于前三种争论导致无法如法进行长净等羯磨仪式,这种情况被称为事诤。比如,僧团中因前三种争论产生矛盾、不和,进而导致无法正常上课、举行长净仪式等,这就是事诤。
这四种是所要平息的争论,而能平息争论的方法有七种,即灭诤七法。
那天我去朵芒寺时,要求一个班级在三年时间里,每年讲解五部大论中的《戒律》和《俱舍》。半年后,我突然召集两个班的僧众,对《俱舍论》和《戒律》进行考查,询问他们所诤的内容有哪些、能息的方法有哪些。当时堪布表示:“十七事应该没问题,前段时间我们刚详细讲解了十七事的本体等内容。”我听后便开始提问,部分僧人回答得不错,但也有人对十七事的相关内容答不上来,比如安居、长净的加行、正行、后行分别是怎样的,以及一些根本戒和恶作罪的相关问题。平时他们存在一种情况,心里大概明白,但表达不出来,真正需要回答问题时,就感觉难以表述清楚。
能平息争论的方法分为两种,一种是自然灭诤,另一种是通过七法灭诤。自然灭诤是指当事双方其中之一如果死去、还俗,或者相续中生起殊胜的智慧与悲心等,争论自然就会平息。例如,引发争论的僧人去世,或者还俗不再参与僧团事务,又或者原本爱争论的人相续中产生了悲心或智慧,不再争论,争论自然就消失了。
除自然灭诤外,还有八现灭诤、回忆施教、清醒施教、多数灭诤、探索罪体、布草灭诤与承诺灭诤这七法,灭诤七法具体如下:
1.八现灭诤法:八现灭诤法下面还会讲,我在这里先不说。
2.回忆施教:当两个僧人发生争论,无论是罪诤还是言诤等,上师和管家让他们回忆自己的罪业,引导他们反思:“是不是忘了自己的过错?好好想想,你们之间又出现这样的问题,不要不承认,再仔细考虑一下。如果确实犯了错,在僧众面前好好忏悔;如果没有,我们也会帮你确认是否清净。”通过这种方式,让他们回忆起可能遗忘的罪行,从而进行忏悔。也许经过回忆,他们会意识到错误,向对方和上师道歉:“哦,对对对,我想起来了,嗡班匝儿萨埵吽,嗡班匝儿萨埵吽!对不起,金刚道友,以后不会再这样了。上师,嗡班匝儿萨埵吽,对不起!”也许他会这样的,对他回忆施教。
3.清醒施教:若两人发生矛盾,当时一方因嗔恨心、迷惑或精神不正常等原因导致行为失常,待其稍微清醒后,引导其回忆:“你再看看,前几天你像发疯了一样,到底怎么回事?现在清醒了,想想之前做的事对不对?”通过这种教育方式,让其认识到错误。对方可能会回应:“哦,原来我当时真的失常了,精神不太正常。我们之间的矛盾,我现在想起来了,以后不会再犯。”这种方式叫做清醒施教,以这种方式来息灭这些争论。
4.多数灭诤:若前面几种方法都无法平息争论,比如两人之间因偷东西、犯戒等情况引发争论,且始终无法解决时,就采用多数灭诤法。类似于现在的投票方式,僧众通过表决来判断谁更清净。具体做法是给僧众发放筹木,让大家根据规定的方式进行选择,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。例如,在两人的争论中,看哪个是清净,哪个是不清净,就如现在藏族人说的“除了头发以外再没有一个黑点”。如此这般若无法平息,这时,就让僧众来表决或发言,给僧众发放木条,回收时做上记号,或者通过举手等方式,让多数僧众来证明,以此决定谁更合理,从而平息争论。
5.探索罪体:如果双方都坚决不承认自己的过错,就让他们暂时回去思考几天,引导他们探索自己的罪体:“现在事情讲不清楚,你们先回去,好好想想自己所造的罪业,过三天后再来,看是否有新的认识。”
6.布草灭诤:就像我们散发草一样的,僧众之间相互忏悔。比如两个僧团发生争论,通过各种方法调解后,一方僧众向另一方顶礼忏悔,另一方也同样回礼忏悔,这种方式就是布草灭诤法。
7.承诺灭诤:犯罪者自己承认了罪行。“你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了吗?”“我认识到了。”“以后会改吗?”“以后一定改。”“那么现在就已经完事了,你好好忏悔就可以了”。他是通过自己承诺的方式来忏悔。
在灭诤七法中,现量灭诤又分为八种,即八现灭诤法,具体包括立敌现前灭诤、直道现前灭诤、僧伽现前灭诤、明白现前灭诤、明明现前灭诤、有上座僧伽现前灭诤、三藏法师现前灭诤、威力上座现前灭诤。
1.立敌现前灭诤:当两人发生争论(无论是前面四种争论中的哪一种),僧众或法师通过教理,引用佛经中的内容以及合理的论证,指出他们的做法不合理,以此来平息争论。例如:“你们这样做不符合佛经的教导,从道理上讲也说不通。”通过教证和理证来解决争论,这就是立敌现前灭诤。
2.直道现前灭诤:当诤论难以平息时,在僧众中挑选一个有智慧且公正的人作为证人,让其讲出公正正直的道理,以此平息争论。例如,这位证人依据事实和相关规定,分析双方的对错,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,使双方接受并停止争论。
3.僧伽现前灭诤:邀请僧众中熟悉争端前因后果的人,让他们在当事人面前平息争论。这些人了解事情的全貌,能够客观地分析问题,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,使双方达成和解。
4.明白现前灭诤:由四位比丘以上通过做白二羯磨仪式(不是白四羯磨)来息灭争论。如果前面的方法都无法平息争论,就采用这种方式。以前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,僧团中的一些矛盾也很难以解决,因此要通过各种方法,比如,在经过立敌现前灭诤、直道现前灭诤等方法都无效后,由四位比丘进行白二羯磨仪式,通过这种仪式的力量来解决争端。
5.明明现前灭诤:若白二羯磨仪式做一次未能息灭争论,就再次进行白二羯磨仪式,令争论平息。
6.有上座僧伽现前灭诤:若再次做白二羯磨仪式仍无法解决问题,就请僧团中的上座(一般是长老比丘)甚至包含上座的僧团一起来劝说双方,以平息争论。长老比丘在僧团中有较高的威望,他们的意见和劝说可能会让双方接受,从而灭除争论。
7.三藏法师现前灭诤:如果长老比丘无法解决问题(因为长老比丘不一定精通三藏),就像现代寺院的方丈可能无法解决某些复杂问题一样,此时请精通三藏的法师、堪布前来灭诤。法师凭借对佛法的深入理解和智慧,分析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,化解双方的矛盾。
8.威力上座现前灭诤:若三藏法师也无法解决争论,就请威力很大的上座长老出面。这种情况下,可能需要像大法王这样有极高威望和影响力的人来平息争端。威力上座通过自身的威望和智慧,使双方认识到错误,停止争论。
如果这八种现前灭诤法都无法平息争论,就再采用前面的回忆施教、清醒施教、多数灭诤等方法来解决。所以这个息灭争论还是挺麻烦的。
如果依靠前面的方法未能止息,就使用后面的方法加以平息。具体来说,对于言诤,可运用八现灭诤法,也可采用为僧众发筹码或筹木的方式,通过多数灭诤来平息;对于罪诤,如果有犯罪经过,以八现灭诤法止息;若没有犯罪经过、无有根据,或者有其他根据以及已经还净这三种情况,则用八现灭诤法与回忆施教法平息;如果是精神病患者引发的争论,通过清醒施教法止息;对于犯诤,如果犯罪者不认识自己所犯罪的本体,就让其探寻罪业的本体,通过探寻罪体来息灭;对于明白罪体者,在除了犯罪者与制裁者以外未有扩大影响的情况下,以承诺灭诤平息;如果犯罪牵涉的是少数人,以八现灭诤法解决;如果牵涉到所有僧众,则以布草灭诤法,让僧众同心协力加以止息;对于事诤,可通过僧众共同开许直接息灭,也可间接采用灭诤七法来解决。
这个就是所息灭的四种法分别与能息灭的几种法互相对应,这个比较清楚吧。
